慢性损伤能诱发疲劳性骨折

栏目:文化 来源:湖北新闻网 时间:2024-07-01

慢性损伤能诱发疲劳性骨折

营养不良是一种慢性营养缺乏症,大多因能量和(或)蛋白质不足引起。在发展中国家、贫困地区发病率较高,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也不少见。往往是由喂养不当或疾病导致。

一、病因:

1、饮食不当。 如婴儿母乳不足或无母乳而又不恰当地补充代乳品,代乳品调配过稀或量过少,断乳前未按时添加辅助食品或骤然断奶等。幼儿或大一些儿童偏食、挑食、多吃零食也可造成长期摄食不足而致营养不良。

2、疾病诱发。 如迁延性腹泻、慢性菌痢以及急慢性疾病如麻疹、肝炎、结核病等,以及先天性畸形如唇裂、腭裂等。

二、临床表现:

主要表现在体重下降、渐进性消瘦或水肿、生长迟缓、皮下脂肪减少。有的还伴有各器官不同程度的功能紊乱。最先出现是患儿体重不增加的症状,继之体重下降,皮下脂肪减少,逐渐出现消瘦,病久者皮肤干燥、苍白,烦燥不安,肌肉松驰,身高也低于正常。

按轻重可分三度:Ⅰ度为轻型,Ⅱ,Ⅲ度为重型。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表现为:

Ⅰ度营养不良:精神状态正常。体重低于正常15%-25%,腹壁皮下脂肪厚度为0.4厘米-0.8厘米,皮肤干燥,身高不影响。

Ⅱ度营养不良:精神不振,烦躁不安,肌张力减弱,肌肉松驰,体重低于正常25%-40%,腹壁皮下脂肪厚度小于0.4厘米,皮肤苍白、干燥,毛发无光泽,身高较正常低。

Ⅲ度营养不良:精神萎靡,嗜睡与烦躁不安交替出现,智力发育落后,肌肉萎缩,肌张力低下,体重低于正常40%以上,腹壁皮下脂肪消失,额部出现皱纹,似老人样貌。皮肤苍白、干燥、无弹性,毛发干枯,身高明显低于正常,常有低体温、脉搏缓慢、食欲不振、便秘、严重者出现营养不良性水肿。

营养不良一般可分为急性和慢性。急性者常伴有水、电解质紊乱。慢性者常伴有多种营养素缺乏。本病可引起严重并发症,如营养性贫血、各种维生素缺乏、感染、自发性低血糖等。而且如果患儿生长发育广泛受损,智力及生理发育迟缓,可能是永久性的。婴儿营养不良时间越早,其远期影响越大。尤其是知觉和抽象思维能力缺陷。故我们重在预防,一旦发病要积极冶疗。

三、预防与治疗

预防:

1、合理喂养。 婴儿期应采用母乳喂养,尤其是早产儿及出生低体重儿。小儿断奶一般在一岁左右,但在炎热夏天或寒冷冬天,或是患病初愈都不宜断奶。对母乳不足及无母乳者,应采取合理的喂养或人工喂养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应补充各种辅食,以补充不足的营养素,如各种维生素及矿物质,尤其是应补充优良蛋白质;

2、从小安排良好的生活制度。 保证小儿充足睡眠,纠正不良饮食和卫生习惯,适当安排户外活动、锻炼身体以增进食欲,提高消化能力;

3、预防各种传染病和矫正先天畸形。要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接种、隔离和早期治疗,预防急慢性腹写及肠寄生虫病。对患有先天畸形如唇裂、腭裂及幽门狭窄等,也必须予以及时治疗,以保证正常摄食和消化吸收。

治疗:本病一旦发病,要在医生的指导下,调整饮食和补充营养物质,去除病因及促进消化功能的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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